1.江苏对水产养殖有什么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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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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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管理与保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资源有效供给,维护水库生态环境,规范水库的开发利用,发挥水库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萊垍頭條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管理与保护,适用本条例。萊垍頭條
本省水库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水库。小型水库包括小(1)型、小(2)型水库。萊垍頭條
第三条水库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遵循安全第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萊垍頭條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库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水库安全运行。萊垍頭條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建设维护、安全运行、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條萊垍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水库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派出机关是其所管辖的水库的主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其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库的主管单位。水库主管单位对水库的运行管理和安全负责。萊垍頭條
第五条水库应当建立管理单位。两座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小(2)型水库,可以建立共同管理单位,但每座水库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萊垍頭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兴建的水库(以下简称国有水库),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管理单位。垍頭條萊
电力、供水以及其他单位兴建的水库(以下简称自建水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建管理单位。萊垍頭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建的水库(以下简称集体水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管理单位。頭條萊垍
国有水库和集体水库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的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管理单位。萊垍頭條
第六条国有水库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经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水库的各项收入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萊垍頭條
自建水库由建设单位安排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经费。條萊垍頭
集体水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人员基本费用、除险加固等经费。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发放注册登记证书的集体水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萊垍頭條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安全的义务。对在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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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水库建设垍頭條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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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水库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手续。垍頭條萊
水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在报请审批或者核准前,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上投资修建水库,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萊垍頭條
第九条国有水库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性质,确定运行管理、大修、折旧等经费来源。需要办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研究、论证工作。工程的概算和预算中应当包含必要的管护设施建设和工程管理范围征地补偿、移民安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上述内容纳入验收范围,竣工后将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在内的有关资料移交给水库管理单位。萊垍頭條
已建国有水库管理设施不完善、工程(包括管理范围)未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完善有关管理设施、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所需经费由本级政府财政专项安排;已列入改建、扩建(含除险加固,下同)计划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解决,所需经费纳入工程建设经费计划。頭條萊垍
自建水库和集体水库按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但自建水库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筹集,集体水库所需经费由水库主管单位筹集。萊垍頭條
水库建设项目(含除险加固)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萊垍頭條
第十条水库溢洪河道应当与水库设计泄洪能力相适应。水库溢洪河道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库溢洪河道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安全行洪。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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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程管理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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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对其管辖的水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稽查与评价,建立技术档案,加强水库管理的指导与监督,组织开展水库管理考核,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建设。萊垍頭條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库安全监测与检查、养护与维修、控制运用与资料整编等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水库的管理范围为:垍頭條萊
(一)大型水库大坝及其两端各八十至一百米、大坝背水坡坝脚外一百五十至两百米,中型水库大坝及其两端各五十至八十米、大坝背水坡坝脚外一百至一百五十米,小(1)型水库大坝及其两端各三十至五十米、大坝背水坡坝脚外五十至一百米,小(2)型水库大坝及其两端各十至三十米、大坝背水坡坝脚外十至五十米;頭條萊垍
(二)库区水域、岛屿和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垍頭條萊
(三)水库溢洪河道以及其他工程设施的管理范围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條萊垍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划定水库的具体管理范围和必要的管理设施用地,并确定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萊垍頭條
已建水库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水库管理范围和管理设施用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水库的确权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條萊垍頭
(一)围垦、填库、圈圩;萊垍頭條
(二)建设宾馆、饭店、酒店、度假村、疗养院或者进行房地产开发;萊垍頭條
(三)在大坝上修建码头、埋设杆(管)线;條萊垍頭
(四)在大坝上植树、垦种、修渠、放牧、堆放物料、晾晒粮草;萊垍頭條
(五)在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以及向水库水域排放污水和弃置废弃物;萊垍頭條
(六)擅自在水库水域内游泳、游玩、垂钓;條萊垍頭
(七)其他减少水库库容、危害水库安全以及侵占、损毁水库工程设施的活动。條萊垍頭
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砂(包括取土、采石,下同)、采矿、挖掘等危害水库安全的活动。萊垍頭條
在入库河道、出库口门、溢洪河道内,不得设置行水障碍物。條萊垍頭
第十四条水库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库注册登记的统一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工作;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型水库和直接管理的小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小型水库注册登记的结果进行复核;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大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工作。頭條萊垍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注册登记结果进行确认,发放注册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萊垍頭條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需要改变隶属关系的,大中型水库应当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小型水库应当经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垍頭條萊
第十五条已建水库未注册登记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六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注册登记;新建水库的管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注册登记。頭條萊垍
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水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萊垍頭條
(一)完成扩建、改建的;條萊垍頭
(二)经批准升等或者降等的;萊垍頭條
(三)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頭條萊垍
第十七条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頭條萊垍
(一)新建以及除险加固水库正式蓄水前;萊垍頭條
(二)正常运行的水库,距前次安全鉴定大中型水库已达六年、小型水库已达八年;萊垍頭條
(三)水库扩建、改建立项前;萊垍頭條
(四)水库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等破坏性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工程事故以及其他危及大坝安全的事件后三个月内。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水库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对所管辖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分析评价后提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萊垍頭條
大型水库和对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有影响的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其他中型水库和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萊垍頭條
对被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水库规模和库容减小或者功能萎缩、达不到防洪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恢复原等别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以及其他因素造成无法按原等别使用的,应当降低等别运行。垍頭條萊
水库功能效益基本丧失或者被其他工程替代、库容基本淤满、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以及其他因素造成水库无法使用的,应当报废。水库报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萊垍頭條
水库降低等别或者报废应当进行科学论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水库降低等别与报废的组织实施由水库主管单位负责。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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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安全运行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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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水库安全运行实行政府、主管单位和管理单位三级责任制。垍頭條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水库主管单位对所管辖水库的安全运行负主管责任;水库管理单位对所管理水库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條萊垍頭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水库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垍頭條萊
第二十二条水库的运行调度方案应当按照兴利服从防洪、保障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效益的原则编制。萊垍頭條
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非汛期运行调度由水库主管单位按照批准的运行调度方案实施。萊垍頭條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水库防汛安全。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做好汛前检查和其他各项防汛工作,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萊垍頭條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水库主管单位应当对所管辖水库可能出现的溃坝特征、淹没范围和灾情损失等作出预估,制定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頭條萊垍
第二十四条病险水库在除险加固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库主管单位和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控制运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库安全。條萊垍頭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大坝、泄洪与灌溉控制建筑物以及有关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垍頭條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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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开发利用管理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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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水库主管单位编制的水库开发利用规划,服从水污染防治、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的总体要求。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水库管理范围。萊垍頭條
大中型水库开发利用规划应当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小型水库开发利用规划应当经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萊垍頭條
第二十六条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外的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桥梁、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或者采砂、堆放物料,以及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取水、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萊垍頭條
从事前款规定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确需利用水库大坝坝顶兼做公路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经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公路路面的维修养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萊垍頭條
第二十七条在水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水库开发利用规划、渔业养殖规划、水质保护目标和水库安全运行要求,依法领取养殖证。萊垍頭條
承包水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应当与水库管理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有偿使用。协议应当明确水产养殖服从水库蓄洪、泄洪和抗旱调水的要求,承包期限每次一般不超过五年。垍頭條萊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制定水库水量配置方案、调度和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和工业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垍頭條萊
使用水库供水或者利用水库水体作为循环水的,除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外,应当向水库管理单位缴纳水利工程水费。頭條萊垍
第二十九条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价政策,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实行计量收费。农业用水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在计量设施安装前,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实行按亩计收水利工程水费。垍頭條萊
使用水库供水的用水户,由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收取水利工程水费。被委托单位在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时应当向用水户出示代收委托书,未出示代收委托书的,用水户有权拒交。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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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水域与水资源保护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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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水库集水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保护带、隔离带,增强涵养水源功能,防治水土流失。萊垍頭條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库集水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集水区域截污管网覆盖面,实现雨水、污水分流,配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进行集中处理。萊垍頭條
第三十一条水库集水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萊垍頭條
水库集水区域内的养殖场所应当配套建设沼气池等废弃物利用设施,对养殖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頭條萊垍
第三十二条在水库集水区域内,禁止建设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项目,其他各类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不得影响水库汇入水量,不得污染水体。萊垍頭條
水库集水区域内的城镇、旅游度假区、宾馆、饭店、房地产开发、居民小区以及其他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应当处理达标后排放。萊垍頭條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水库集水区域内设立生态保护带。生态保护带范围为:頭條萊垍
(一)水库管理范围;萊垍頭條
(二)入库河道河口上溯五千米、两侧各一千米;垍頭條萊
(三)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外一千米。萊垍頭條
在水库管理范围以外的生态保护带内兴建工程设施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萊垍頭條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水库生态保护带内从事下列活动:萊垍頭條
(一)设置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外的其他排污口;萊垍頭條
(二)设置废物回收场、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垃圾填埋场;條萊垍頭
(三)设置高尔夫球场或者从事水上餐饮经营;頭條萊垍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萊垍頭條
(五)设置剧毒物质或者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设施;萊垍頭條
(六)其他可能污染水库水体的活动。萊垍頭條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维持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当水库水位低于死水位时,除居民生活用水外,不得向库外调水。垍頭條萊
第三十六条水库水产养殖应当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密度,科学投放饵料,在确定的水域内进行。萊垍頭條
第三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库水量、水质监测,发现水质达不到规定保护目标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治理措施,保证水质安全。條萊垍頭
第三十八条《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对水库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城市发展预留水源地或者应急水源地的保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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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责任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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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水库主管单位及其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一)违反水库建设规划批准建设水库的;萊垍頭條
(二)在水库管理范围和集水区域内违法批准建设工程项目及从事有关活动的;頭條萊垍
(三)对影响水库汇水量、水质和水库安全运行等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萊垍頭條
(四)不履行安全运行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萊垍頭條
(五)不按照规定对水库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安全鉴定的;條萊垍頭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萊垍頭條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水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條萊垍頭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限期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萊垍頭條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垍頭條萊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依照渔业、水利工程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頭條萊垍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頭條萊垍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关闭或者搬迁,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條萊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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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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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水库,是指通过人工建造大坝为主要挡水建筑物所形成的,蓄水量在十万立方米以上的,以拦蓄地表径流为主要目的的调洪、蓄水工程,包括集水、挡水、泄水、输水、提水、水力发电、溢洪河道等工程设施,测报、监测、通讯、动力等管理设施,以及库区水域、岛屿和设计洪水位以下河床、滩地等组成的工程体系。萊垍頭條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萊垍頭條
2.江苏对水产养殖有什么政策吗知乎
对提高捕鱼柴油价格的补贴:
渔业柴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渔业史上规模最大、效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贴政策。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中的具体体现。中央共发放渔业柴油补贴10亿元,占补贴总额的百分比,在多个补贴行业中居第一位。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渔船才能享受这一政策,一般淡水养殖业很少享受这一政策。
2.保护和转变渔业资源的财政资源:
本项目涉及大量淡水鱼,用于水生生物增殖和放流。本项目以省、计划市为依托,安排资金优先支持退耕还林或生态荒漠化严重地区的水生生物资源资金配置,以及排水技术成熟、苗木供应充足、增殖效应明显、规模较大的物种。对渔民的好处。
三、渔业互助保险的保险费补贴:
在促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速度不断加快。农业部启动了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项目。飞行员保险被确定为渔船的全损互保和渔民的人身安全和互保。中央政府分别补贴25%的保费,渔民个人安全互保的最高补贴为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保险试点区是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重点渔区的一部分。渔民人身安全互助试点区是浙江省微山县
3.水产养殖利好政策
海洋渔业概念股据市场传闻,近期高层或将出台扶植远洋渔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将推动大洋性渔业有序发展,同时鼓励远洋渔船建造和发展捕捞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等配套产业,未来将加大对远洋渔业全产业链的政策扶持力度。
开创国际、中水渔业(两家远洋捕捞)海洋产品养殖:东方海洋、壹桥苗业、獐子岛海产品加工:天宝股份、国联水产物流配送:中昌海运(沿海干散货运输)
4.江苏哪里水产养殖多
草鱼养殖以吃青草以及五谷杂粮等为主的,这样养出来的草鱼也买的最贵,因为草鱼的生存环境好,吃的又好,肉质也跟着提上去了,但是我猜测题主应该不是要这种的养殖水产模式。所以我就说说普遍性的用饲料的养殖模式。
用饲料养殖的话,我们从苗说起,一般我们买的草鱼苗是1.5寸左右大的,因为养殖水产品种嘛,还是得靠数量取胜,数量多了才能赚到钱,当然新手的话买大点的苗会比较有保障一些,1.5寸的草鱼苗已经是打过两针疫苗的了,所以只要日常管理得当就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用饲料养草鱼的话要经常看鱼吃食,看草鱼的吃食时间长短,有无炸群,排泄物等等,以便于提前发现草鱼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们在日常养殖水产的过程中还要经常打捞起几条来解剖,以便观察吃饲料的草鱼的内脏情况,发现有肠炎,充气啊,肝脏综合征啊!等等问题的时候能及时的去处理好。
5.水产养殖业政策
1、鱼苗补助标准
水产养殖中,并不是所有鱼苗都可获得补助,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不同,补助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的可参考如下:
(1)罗非鱼种苗补助标准:池塘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2000元,水库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6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6000元。
(2)对虾种苗补助标准:对虾每亩补助160元,以每亩80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8000元。
(3)石斑鱼种苗补助标准: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亩补助20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10000元。
(4)东风螺种苗补助标准:东风螺每平米补贴20元,以每平米1000粒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4000元。
2、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6.江苏水产养殖面积排名
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
中国最大的渔场有多大?舟山渔场位于杭州湾以东,长江口东南的浙江东北部,纬度为北纬29°30′~31°00′,东经120°30′~125°00′,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渔场,是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和上海市三省一市及台湾渔民的传统作业区域。以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和墨鱼(乌贼)四大经济鱼类为主要渔产。
7.江苏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2.江苏铜山对效益好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业绩10
8.国家对水产养殖业的扶持政策
2015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一、项目名称: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二、项目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三、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
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四、项目名称: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
五、畜牧业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肉牛出栏100-2000头;肉羊出栏300-3000只
养殖业补贴数额:25-100万
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七、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2014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2014(包括种植业)
一、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三、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四、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五、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往年申报时间:9月
六、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七、项目发布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不定
八、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万~2000万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6~8月
九、项目发布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资金补助数额:100万往年申报时间:7月
上述种植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种植类的一部分。国家对种植类的扶持只增不减,只多不少,申报时间每年略有差异。
9.江苏水产养殖基地
宿迁市又叫做水城,位于江苏省,在这里有很多水产养殖基地。
宿迁市养殖的水产品主要以鲜活类为主,有鲈鱼,鲢鱼,花鲢,白鲢,鲫鱼,草鱼,鲶鱼,罗非鱼,河虾,竹节虾,河蟹,大闸蟹,黄鳝,田螺,泥鳅,海带,紫菜等,数之不尽,但在里面最有名气的就是大闸蟹了,常年销量稳居第一,喜欢吃螃蟹的朋友一定要尝试一下,蟹肉十分美味,而且螃蟹在这里也是一种特产了,非常具有标志性,有着中国螃蟹之乡的称号,这些螃蟹的出口量连续五年在江苏省都是第一,由此可见,这里的螃蟹品质得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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